080人力銀行

養不起的現在

根據主計處發表的最新(2009年)台灣家計概況顯示,一個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91.4萬元台幣;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家庭,每年的可支配所得更只有79.6萬元。另外一個數字則是,每個家庭的平均消費支出為70.5萬元。這個數字顯示,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家庭每年可用於保險儲蓄的金錢少於十萬元。台灣平均每個家庭人口數為3.64個人,那麼,在超過一半的家庭中,每個人一年能夠使用的消費預算與儲蓄金額分別為19.3萬元及2.5萬元。相當於每月16140元及2083元。
在主計處的官方調查中,台灣民眾的基本消費共計飲食、房屋、交通、醫療、教育等共計八大類別,其中飲食與房屋的支出合計就佔了將進一半的消費,另外醫療、交通、教育的負擔也不容小覷,上述五大類是很難節省的必要消費支出,合計佔實際年度消費金額的87.5%,其餘包括服飾、家具及雜項則只佔12.5%。顯示台灣大多數人可用於提升生活品質的金額十分有限。(詳表一)
表一 台灣每戶、每人/每月可消費類別暨金額一覽表


























































消費類別

比率





食品飲料費

24.6%
 

14452元
 

3873元
 

衣著鞋襪費

3.2%

1880元

484元

房租、水電

23.8%

13982元

3841元

家具管理費

3.5%

2056元

546元

醫療保健費

14.6%

8577元

2356元

交通通訊費

12.0%

7050元

1936元

娛樂教育費

12.5%

7343元

2017元

雜項支出

5.8%

3407元

936元

對於半數人口的很多民眾而言,表一之中羅列的各項支出都是很高的門檻,實際的家庭收入恐怕並不容易滿足這些支出。
如果以一個由夫妻及一個小孩的家庭為例,那麼每年的薪資所得最少需要84萬元(扣除所得稅約等於可支配所得),也就是每個月的收入必須達到7萬元。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別是年輕一代的普通上班族,一個人能夠月入七萬者真的很少;就算是雙薪,夫妻倆人的薪水要達到七萬其實也不容易。更可怕的是,這樣的家庭在教育費用方面的支出又遠高出每月7300元這個平均值許多。如果是僱請保姆,費用約一萬六到一萬八,那麼這一項教育費用可能就超過飲食與房屋兩類支出而成為家庭支出之冠了。就算是提前交給托兒所上幼幼班,費用也要九千到一萬二左右。
很顯然的,除了少於半數的家庭或許可以游刃有餘外,過半數的家庭,都面臨了入不敷出的殘酷現實,而如何度過每個月飲食、房屋、醫療、交通、教育等方面的消費所需,則成為了大多數家庭無時無刻、無處不在的生存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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